新闻资讯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广告艺术设计专业实训室增添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处        作者:        时间:2021-08-20        点击:

   (招标编号:ZCTH2021-08-056)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广告艺术设计专业实训室增添设备购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9.995万元,招标人为陕西广播电视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广告艺术设计专业实训室增添设备购置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告艺术设计专业实训室增添设备购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告艺术设计专业实训室增添设备购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缴纳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8月20日09时00分到2021年08月2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56号研祥城市广场B座20楼2022室进行报名。2.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注: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10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56号研祥城市广场B座20楼会议室(2022隔壁)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9月10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56号研祥城市广场B座20楼会议室(2022隔壁)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广播电视大学

  地 址:西安市长安区郭杜北街19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9-8189697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诚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56号研祥城市广场B座20楼2022室

  联系人:马莉 刘欣欣

  电 话:029-81882499

  电子邮件:87181373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