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参加西安市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
优秀成果奖励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西安市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工作已经启动,现就我校推荐参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和在新闻出版管理机关批准的内部报刊上发表的专著、论文、调研报告,或未出版发表但已转化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文件,且有比较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均可报送。
上述研究成果,凡有以下情况者,按下列规定执行:
1.与外地作者合作的研究成果,西安市作者必须是第一主编、第一作者,或由西安市作者完成二分之一以上篇幅,方可报送。
2.教材、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工作总结、年鉴、一般大事记类不参与本次奖励报送(专著出版后被选作教材的,可作为专著报送)。
3.交叉学科、边缘学科、软科学类的研究成果,其内容偏重于社会科学的可以报送(已在科技系统报送、获得奖励的成果,不列入本奖励报送范围)。
4.知识产权、著作权有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研究成果,不得报送。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中,属于国家涉密的研究成果,不列入报送范围。
6.已获市委市政府和省部级以上奖励(含市级“五个一工程”入选奖)之研究成果不在报送范围。
二、成果报送要求
1.个人报送,每人限报一项。
2.联合报送,限报两项(包括个人单独报送的一项)。
3.集体成果的报送须经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书面同意。
4.专著须提交3本,论文、调研报告提交3份(其中原件不得少于1份),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一套须匿名处理,英文成果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5.填写《西安市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须匿名处理。
6.材料提交日期截止至2020年9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请提交至科研处电子邮箱:sxddkyc@126.com。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王宇 联系电话:81896087
附件:西安市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登记表
附件下载网址:http://kyw.sxrtvu.com.cn/news/ nlist_10662.htm
科研处
2020年8月26日
西安市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登记表
编号: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作者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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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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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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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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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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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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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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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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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处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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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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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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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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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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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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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影响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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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学会、社科单位、党校、高校、区县委宣传部)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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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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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科院(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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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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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除“受理单位推荐意见”栏目外其余栏目由作者填写。
2、“成果形式”指专著、论文、调查报告和研究资料等。
3、“完成形式”指个人撰写、集体撰写以及个人在集体撰写中的作用。
4、“学术影响和社会效益”指文章转载、介绍、索引收录、引用、评述以及采用后产生的效果(须附采用单位证明)。
5、“编号”由市社科院(联)统一编写。
6、“学科类别”可填哲学、党史、党建、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文学、史学、考古学、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和软科学等26个一级学科,不能明确归类者,请填“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