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开放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
2025年高层次及高技能人才招聘公告
陕西开放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系陕西省属公办高等学校,实行两块牌子一支队伍运行模式,是国家开放大学陕西分部、国家老年大学陕西分部,为陕西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依托单位、陕西省高等继续教育学会会长单位,主要举办本科和专科学历高等继续教育、全日制专科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社区教育与老年教育等非学历教育,为持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满足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现就公开招聘高层次及高技能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高层次及高技能人才6名,具体名额如下:
岗位类别 |
高层次及高技能人才 |
招聘专业及要求(阿拉伯数字代表相关学科专业代码)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及(或)职称(资格)等要求 |
会计类师资 |
1202工商管理 一级学科下的会计、财务管理方向; 1253 会计 |
1 |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至少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
管理类师资 |
1204 1252公共管理 |
1 |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至少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2 工商管理学 一级学科下的电子商务专业方向 |
1 |
建筑类师资 |
0814 085901土木工程 |
1 |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至少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
学前教育类师资 |
040105 045118学前教育,有幼儿园工作经历。 |
1 |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至少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
烹饪类师资 (特需专业师资) |
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 一级学科下食品科学、烹饪、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方向 |
1 |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至少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或40周岁以下,具有本专业学习经历及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八年以上工作经验及本科以上学历的高技能人才,同时获市厅级以上高技能相关人才称号或以主持人身份取得过党政机关主办的国家级教学或专业领域奖励1项以上。 |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博士研究生及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中级以下职称的博士研究生还须具有以下成果:
(1)主持完成1项市厅级党政机关下达的纵向科研项目;
(2)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较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以上;较高水平学术论文以我校职称评审办法定义为准。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内院校培养研究生所学的学科及代码(上表所列)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为准;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由我校结合所学课程等进行审查。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书须于报名前取得。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素质能力或业务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或业绩成果有要求的,工作经历及获取业绩成果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因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12月8日)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流程环节相关工作安排及通过有关招聘环节的应聘者信息均通过我校门户网站“人才招聘”专栏进行公布(网址见文末,以下简称“人才招聘”专栏),应聘者应当通过“人才招聘”专栏获取信息,各环节通过人员按要求参加后续招聘流程;未通过有关招聘环节的应聘者信息不予公布也不另行单独通知到本人。
(二)报名
高层次及高技能人才招聘联系电话:029-81896156、15029290927。高层次及高技能人才应聘者通过招聘电话联系报名事宜。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其报名全部无效。
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件、个人简历表(可使用我校《应聘报名表》模板,见文末附件)、高中后的专业学习各段经历证书及相应学信网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验证报告、代表性学术科研及获奖成果佐证材料及其他必备的应聘条件支撑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初核验证后现场退还。
高层次及高技能人才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限制,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17时。
(三)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应聘或录用资格。
(四)综合测试及心理健康测评
根据工作需要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综合测试,并在应聘人才通过心理健康测评后,按照综合测试成绩(最终成绩须为60分及以上)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五)体检
学校对心理健康测评合格的应聘者,按岗位根据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对象和递补人选。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要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医院为三级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未按时或按要求参加者,视为自行放弃应聘招录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察
学校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个人征信等情况,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
学校根据前述各环节综合情况和测试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人才招聘专栏进行公示。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录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虽有反映问题但经查证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工作协议。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应聘者自行放弃录用资格。
四、管理与待遇
1.在学校有编制计划情况下,对综合考核为合格以上档次的,学校适时办理入编报批手续;录用后因我校编制指标限制或个人条件等原因无法入编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管理,校发薪酬待遇、职称评审、培养培训和考核评价等视同在编职工执行相关政策。
2.高级职称人员执行校内相应岗位薪酬及考核制度。
3.中级以下职称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转正后,按照校内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七级)确定考核标准及绩效工资等级给予低职高聘3年,期满仍未晋升为副高级职称的,按实际职称核发。
4.录用的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并另行签订服务及考核协议。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才须在应聘材料中提供准确无误的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否则由本人承担无法及时联系带来的后果。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应聘人才在任一环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名及录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学校作为无过错方解除与其已建立的人事聘用或劳动关系)。
3.拟录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未按学校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或不服从学校岗位(工作)安排的,视为本人放弃录用资格。
4.本公告中“以上”“以下”均含本级。
5.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我校门户网站“人才招聘”专栏通知为准。
联系人:韩老师 瞿老师
联系电话:(029)81896156 81897021
电子邮箱:zhaopin@ousn.edu.cn
学校人才招聘专栏:
http://www.ousn.edu.cn/xxgw/szdw/rczp.htm
https://www.snbc.edu.cn/xygk/szdw/rczp.htm
陕西开放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