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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7-04        点击:

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组织关系管理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为做好我校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组织档案转接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关系转接方式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均需通过“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办理,办理转接之前如涉及到党员身份已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请在系统内更新后再办理转接。

1.陕西省内组织关系转接。从系统进行网上转接,不再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

2.陕西省外组织关系转接。需在系统进行网上特殊转接,由党委组织部开具纸质介绍信。纸质介绍信须严格落实回执制度,确保转接工作顺利完成。

二、组织关系去向

1.已落实工作单位或升学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单位党组织或升学学校的党组织。

2.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组织关系转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到人才交流中心等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在转移组织关系前应与拟转入单位党组织联系沟通,确定好办理流程及需携带材料。

3.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可以转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到人才交流中心等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在转移组织关系前应与拟转入单位党组织联系沟通,确定好办理流程及需携带材料种类。

三、转接程序

1.登记信息。各党总支督促学生支部向所有毕业生党员开展《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组织关系管理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的学习,明确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联系人,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内转接发起和介绍信开具请于 7月6日前完成。准确填写《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毕业生党员转出登记表》,审核无误后,于7月7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党建科。

2.核实档案。各党支部要及时将毕业生党员以及积极分子的档案材料整理归档。

3.缴纳党费。2023届毕业生党员党费缴至2023年6月。

4.办理转移。各党支部按照报送的登记信息在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上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

5.落实回执。各党支部要督促组织关系转至省外的毕业生党员及时将回执联交回;组织关系省内转接的毕业生党员要及时请接收单位在系统中审批接收。

各党支部在收到回执信息后,需及时核对“平台”中的信息是否已完成转接。对未寄回“回执联”的毕业生党员需及时联系,避免出现“口袋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全部完成前,各党总支、党支部对该党员仍负有管理责任。

联系人:董姣

电话:13891935180。

党委组织部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