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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工作

关于干部岗位调整后做好工作交接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04-25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为确保干部岗位调整后学校各项工作有效衔接并正常有序开展,现就做好工作交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交接内容

 1.纸质文档。包括有关文件、文件汇编、工作资料、业务书籍、图表(纸)、文档等资料。

 2.电子文档。包括有关文件、资料、数据、数据库、管理系统等电子资料,设置密码的,同时要移交密码。

 3.工作情况。包括目前正在进行的工作、计划开展的工作、已完了的工作,特别是对急需完成或急需开展的工作要交代到位。

 4.经费使用情况。有经费使用权的处级干部、涉及部门报销业务的人员要对经费使用情况及有关账目进行移交。

 5.印鉴。管理部门公章的人员要进行印鉴的移交。

 6.业务联系方式。移交有业务联系的单位、部门、人员的联系方式,包括联系电话,工作业务QQ群、微信群等。

 二、移交要求

 1.移交人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移交内容,认真做好移交工作,文件、资料应清理交予接交人,不得自行留存,不得私自销毁。

 2.对于在职在岗期间,未办理完毕的工作,在工作交接前应主动办理完毕,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结的,应移交接交人办理。

 3.移交人要按工作移交的内容,详细列出清单,交接内容要详实,数量要准确,打印一式四份,由移交人、接收人和监交人签字后,各执一份,各部门存档一份。

 三、纪律要求

 1.工作交接在分管、联系校领导的领导下进行,由各部门负责人作为监交人并具体组织移交工作。若本部门正职调整了岗位,由分管、联系校领导负责监交。

 2.要按时完成工作交接,若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交接工作的,由分管、联系校领导视具体情况限期完成。

 3.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精神,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允许借干部交接之机,迎来送往,搞公款吃请。

 四、其他事项

 1.自任职宣布之日起干部到岗工作。原任与新任干部务必做好工作衔接,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新任职干部要及时搬迁办公室,或到任职部门(学院)办公室办公;资产交接由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处具体安排。

 3.其他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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