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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十六期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3-27        点击:

各党总支、党支部:

现将第二十六期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安排通知你们,请做好推荐工作。

一、推荐时间

4月中旬。

二、资格审查及推荐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 各党支部要严格执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及推荐工作,主要包括:

1.递交入党申请书时应为年满18周岁的中国籍各阶层先进分子。

2.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至少3个月,且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

3.经党员推荐、团总支推荐,征求辅导员意见,支委会研究确定后,通过校团委审核盖章,党总支书记签字盖章后方可报送。

三、工作要求

(一)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把好培训学员“入口关”,做好积极分子培训条件审查。

(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推荐名单学生用表(附件1)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推荐名单教工用表(附件2)于4月8日之前,报送学校党校综合楼1516办公室。

(联系人:董姣 电话:029-85914469)

中共陕西开放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委员会党校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