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是学校党委的职能部门,在校党委和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学校巡察工作、统筹协调督办。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校党委、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要求,对有关决定事项进行督办;
二、向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和重要事项;
三、统筹、协调、指导、保障巡察组开展工作;
四、负责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报告;
五、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和党组织协助、支持巡察工作,推动建立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的运行机制;
六、负责巡察工作方面的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七、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和监督;
八、统筹协调学校决策重大事项的督办;
九、配合上级党委做好巡视有关工作;
十、完成学校党委、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