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院系: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暨陕西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补充通知》(陕教师办〔2014〕19号)文件精神,全国暨陕西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文件转发给你们。参照《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4〕16号)条件,曾获得省部级(获奖证书落款为省委、省政府或部委及以上荣誉)的优秀教师具有报名参评资格。请有关人员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准备材料,各部门、各院系按规定推荐。相关表格请在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nedu.gov.cn/news/jiaoyutingwenjian/201405/29/7991.html)下载。并于2014年6月3日前报送人事处。
联系人:刘莹 联系电话:81896164
人事处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