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概况

您的位置: 首页  >  学校概况  >  师资队伍  >  师资队伍  >  正文

师资队伍

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等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114号)、《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2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21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2年度项目任务的通知》(教师厅函〔201217号)精神,现就关于做好陕西省2012年度高等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培训任务
     国家级培训项目包括国内培训、国外培训和企业顶岗培训,其中国内培训为期4周,国外培训为期4周,企业顶岗培训为期8周,2012年度我省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任务由以下两部分构成。
     (一)2012年度我省拟组织316名专业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培训,培训对象原则上为非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中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务的专业骨干教师,其中国内培训140人(国内培训主体安排在省内完成),国外培训16人,企业顶岗培训160人。
     (二)按照《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等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工作的通知》(陕教高〔201219号)、《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等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工作的补充通知》(陕教高办〔201221号)两份文件中2011年陕西省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名额分配方案要求,未完成的培训任务2012年度一并落实。
     二、项目实施
     各高职院校要根据教育部已公示的高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名单,结合自身院校专业发展,自主择优选择培训项目,遴选符合条件的专业骨干教师参加培训,并指导参训教师进行用户注册和报名。
     (一)各承担培训的机构须通过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能力发展平台 http://guopei.hvett.com.cn,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教师园地”—“素质提高计划”—“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能力发展平台专栏链接,以下简称平台)发布培训通知。
     (二)各高职院校要切实提高重视程度,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和培训名额分配表(附件1)确定本校参加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的人员名单,并于201331日前将拟参训人员汇总表(附件2)纸质稿报教育厅高教处,同时发送电子稿至gjcluo@126.com
     (三)参训教师须登录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和培训班报名(具体操作可在http://guopei.hvett.com.cn下载各身份用户帮助文档”—“学员帮助文档予以参考),要认真填写、核对相关信息。
     (四)承担培训的机构要安排培训班负责人登录平台核对参训教师网上报名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参训教师报名予以确定,并通过平台发布录取通知。
     (五)参训教师应根据录取通知所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通过平台下载报名信息表(样表见附件3),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交给培训班负责人。
     (六)各培训机构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过程管理,对参训教师报到、出勤情况认真记录,对参训教师培训学习的过程进行跟踪考核,确保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各培训机构要指导参训教师通过平台全程记录学习轨迹,利用平台填写培训反馈表
     (七)培训结束后,以学校为单位于201391日前2012年度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总结正式文件、培训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及培训证书复印件1份报送至陕西省教育厅高教处备案。
     三、培训经费
     国家级培训补助标准:国内培训0.5万元/人,企业顶岗培训1万元/人,国外培训3万元/人。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培训费、培训期间食宿费、交通补贴费等,不足部分由参训教师所在院校承担。省教育厅将根据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向各参训教师派出院校下拨国家级培训补助经费。
     四、工作要求
     (一)由于本次国家级培训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接到文件后,尽快在平台上发布培训通知,以便参训教师报名。高等职业院校接到文件后,认真落实参训人选,抓紧时间组织参训教师网上报名。
     (二)参训教师要抓住国家级培训的机遇,按照培训通知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报到并参加培训,通过国家级培训,力争在职业教育理念、专业实践操作技能、教育教学水平、教学研究与改革等方面取得较大的进步和收获。
     (三)各高职院校要严格按照分配的教师培训任务,认真组织专业教师参加培训,为教师参加培训创造有利条件,确保被推荐教师按时参加培训,要及时与培训机构联系和沟通,了解和掌握参训教师学习情况,把参训教师培训期间的学习表现和培训效果纳入对教师的岗位管理和年度考核。高职院校实施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投入和培训效果将作为今后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的重点考察内容。
     (四)各培训机构要切实加强管理,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质量意识,安排专人负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紧实施,按照规定的工作环节和时间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项目实施的质量。
     附件234不随文印发,请登陆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snedu.gov.cn教育厅文件栏目查看并下载。
     联系人:罗继军
     话:029—8866891713659289126

 

附件: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等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工作的通知